为加大开放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吸引优秀科技人才从事新疆特色药食用植物资源相关研究与开发,依据《喀什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喀大办发〔2024〕3 号)》,《新疆特色药食用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暂行)》,本着“开放、联合、流动、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设立开放课题,支持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发展战略一致或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项目,共同推动重点实验室植物资源化学研究的发展。
一、 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 本实验室设立重点课题、面上课题、一般课题等三类开放课题,本次申请的开放课题研究方向应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符合,发挥实验室优势,体现创新思想。
(二) 开放课题面向全国,凡在高校、科研、产业部门中从事植物资源化学相关领域研究的科研工作者,均可根据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申请开放课题。
(三) 重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3篇 SCI论文或 5 篇核心库刊源论文;面上项目申请者原则上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主持完成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2 篇 SCI 论文或 3 篇核心库刊源论文;一般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1 篇 SCI 论文或 2 篇核心库刊源论文。
(四) 为便于课题的执行和管理,申报的项目组成员须有本实验室科研骨干人员参加。申请者可自行在实验室内选择合作对象,也可由实验室协调解决研究课题的合作对象;与校内外研究人员合作申报的项目优先资助。
(五)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每年 12 月底向实验室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及所发表学术论文的抽印本,会议论文复印件等。实验室对报告审查后给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者,继续按原计划资助;不合格者,停止资助。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进展报告者,视为不合格,停止资助。
(六) 课题结束 1 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开放课题总结报告》,将学术论文及其它与本课题有关的成果证明文件报实验室结题。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分为优、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如评为优者,实验室将优先考虑下一轮资助;评为通过者,按正常结题;评为不通过者,不得使用余款,停止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七) 课题负责人应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社会公德和学术道德规范,若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按照《喀什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停止资助并且追回已资助金额。
(八) 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断,都必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中断课题的经费余额应交还本实验室或中止使用。
二、 申报方法
1、申请人需根据新疆特色药食用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2024 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的资助方向填写《喀什大学新疆特色药食用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四份(A4 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2、申报截止日期:2024 年 12 月 15 日。
3、实验室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初审,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喀什大学科研处,最终评审结果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开放课题学校发文后予以立项,最终结果在重点实验室网站上公示后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
4、为学校统一管理和申报材料备案要求,合同签订有一定的滞后期。为鼓励申报人增加预研投入与夯实工作基础,自资助项目公布之日起既进入项目实际研究环节,相关科研经费花销纳入统一财务管理。
5、其它与基金相关的使用和管理请参阅《新疆特色药食用植物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6、联系人:阿卜杜拉
联系电话:18690293325
邮箱:kashidaxue_abudula@163.com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学府大道 380 号,喀什大学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阿卜杜拉(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