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及《喀什大学关于做好接收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专业代码、专业(方向)名称 |
0703 化学 | 070302 分析化学 |
070303 有机化学 |
070304 物理化学 |
0857 资源与环境 | 085701 环境工程 |
注:申请人也可通过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查阅。
二、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入学报到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志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五)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六)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三、接收流程
(一)报名
符合学校接受条件并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于9月18日00: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登记注册。9月22日9:00,推免生查询接收办法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未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接收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二)材料审查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
2.《喀什大学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喀什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核表》(附件2)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附件3);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所在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5.能够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各类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各类竞赛获奖证书、表彰奖励证书、项目立项且结项证书或其他学术成果等。
所有推免生均需在9月23日00:00前,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打包发送至邮箱: 3449507785@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报考专业)。学院复试小组对所有填报志愿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学校对符合接受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生复试通知。
(三)参加复试
1.复试方式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推免生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含本校考生)。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使用双机位,全程录音录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网络综合面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平台。考生需登录学信网(https://bm.chsi.com.cn/ycms/stu/),按要求提前准备复试设备和复试空间,如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应及时提出申请。
2.复试时间
我院计划于2025年9月24日-9月27日进行复试。学校对符合接收条件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学院安排专人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请务必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如果因无法正常接通联系不到考生,视为考生放弃报名。
3.复试内容(复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外语听说能力测评、综合素质能力考察和专业知识考核四部分。每名考试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评×20%+综合素质能力考察×40%+专业知识考核×40%
4.复试过程
(1)考试环境准备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工作人员会提前与参加复试考生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并按要求完成复试场地准备和设备测试。如因复试环境不符合要求,导致违反考试纪律或影响复试成绩的,由考生承担后果。
(2)候考
复试开始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复试系统完成信息采集与身份确认后在候考室等候面试,逾时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3)正式复试
考生按系统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由工作人员邀请进入面试间参加远程复试。考生开始考试时桌面上不得有任何文字及资料,复试平台随机抽取试题发放至考生,审题2分钟后开始答题并接受复试考官提问。
(4)结束离场
考生与复试工作人员确认复试结束,经允许后方可离开,关闭监控设备,严禁与他人交流复试过程和题目内容。
5.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分为本科平均成绩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本科平均成绩×50%+复试成绩×50%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专业按总成绩排名,依据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指标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成绩、科研成果和竞赛奖项进行排序。
(3)9月28日-30日,通过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和拟录取名单;
(4)9月30日,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6.发送“拟录取通知”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学院督促所有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推免接收确认工作。
四、其他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行为者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4.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5.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6.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7.不符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推免条件者不予录取。
其它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为准。
五、学院联系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推免接受工作期间,我院随时接受咨询和监督。
联系咨询电话:16699945292
电子信箱:3449507785@qq.com
纪检委监督电话:0998-2899055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9月10日